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对河北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延续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告期:1月8日-1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田璐
联系电话:0317-2175072
附件: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审批决定情况表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美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审批决定情况表
经营场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核准经营方式 | 核准经营类别及废物代码 | 年度核准经营 规模 | 许可证有效期 |
沧州市沧县姚官屯乡高官屯村 | 彭培青 | 收集、贮存、处置 | HW49 900-045-49 废电路板(只含已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 | 2400吨/年 | 2021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6日 |